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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厅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桂水水保〔2017〕14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办水保〔2019〕172号)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的通知》(京水务郊[2018]53号)及相关规定的要求,中建京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门头沟区永定镇南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道路、桥梁及配套管线工程(一期工程)进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开。
建设单位:中建京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北京润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北京国土丹青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北京市/北京市/门头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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