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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和《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的通知》(京水务郊〔2018〕53号),2025年11月3日,北京市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组织召开了昌平区东小口镇文华路(回南路-北清路 东延)道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并成立验收组,验收组认真听取了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监测单位的汇报。经讨论质询,验收组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将验收材料进行公开。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建设单位:北京市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北京渤海嘉实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监测单位:北京渤海嘉实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北京市/北京市/昌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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