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拉萨供电公司组织开展了“拉萨市新能源2023年110kV送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经审议,“拉萨市新能源2023年110kV送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依法依规履行了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程序,落实了水土保持报确定的措施,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同意“拉萨市新能源2023年110kV送出工程”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现将该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对于公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将及时给予处理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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