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现将南水北调中线防洪影响处理后续工程(泲河渡槽南焦沟排水涵洞)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有关材料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南水北调中线防洪影响处理后续工程(泲河渡槽南焦沟排水涵洞)
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赞皇县和高邑县境内
建设单位:河北省水务中心
公示内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及鉴定书
公示时间:即日起公示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牛清波
联系电话:1593311359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对于公众反应的主要问题和意见,我单位将及时给予处理或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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