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 365号)、 《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水水保发[2017] )381号).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 13号)及《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 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 160号)规定。2023年9月16日,在高台县主持召开了高台县城关幼儿园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验收认为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室及批复文件要求,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同时完善了水土保持相关手续,符台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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