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 (GB/T 22490-2008)、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 号)、《深圳市水务 局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通知》(深水保 〔2019〕617 号)的规定,清平华府主体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已建设完成,深圳市昌益祥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召开了水保验收会议,并形成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验收结论为合格。现将清平华府主体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及资料予以公开,详见附件。
建设单位:深圳市昌益祥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新桥社区沙井北环路36号五层
联系人:盘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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