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厅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桂水水保〔2017〕14号)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办水保[2019]17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
宾阳县东森养殖有限公司组织相关单位对宾阳县东森养殖有限公司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进行验收,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建设单位及验收编制单位提出书面说明,并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是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
建设单位:宾阳县东森养殖有限公司
地址:宾阳县甘棠镇新宁村委石壬广岭
联系人及电话:陈总/13768646122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宾阳县东森养殖有限公司
地址:宾阳县甘棠镇新宁村委石壬广岭
联系人及电话:陈总/13768646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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