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对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锡林浩特市万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15日组织召开御湖原著房地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验收组认为御湖原著房地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建设单位:锡林浩特市万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内蒙古知安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蒙源晟泽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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