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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新安县引畛济涧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及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安县引畛济涧工程
建设单位:新安县河源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位于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境内,从小浪底库区最大支流畛水河口引水至新安县涧河
公示时间:2023年04月26日-2023年05月25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新安县河源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工 电话:18637960567
编制单位:河南帛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总 电话:13526941998
管理员(环环~,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3-05-26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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