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 号)等要求,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在南宁市主持召开南宁市邕宁区防洪工程(二期:三星店~园博园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验收组成员一致认为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符合规定,同意通过验收。
位于南宁市邕宁区八尺江右岸。本项目堤防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组成包括堤防工程、排涝工程及附属工程,项目新建防洪堤5.92km,防洪排涝闸2座,泵站1座,总装机规模为5500kw。
我公司委托南宁汇禹水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了《南宁市邕宁区防洪工程(二期:三星店~园博园段)》。南宁市水利局以南水批〔2017〕92号文《关于南宁市邕宁区防洪工程(二期:三星店~园博园段)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予以批复。我公司委托广西国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和验收工作,并编制完成水土保持监测报告和设施验收报告。
我公司采取网站公示的方式于2023年1月17日向社会公开本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便于公众知悉,所有验收资料公开至2023年2月20日(公示期满20个工作日)。如公众对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如下方式反馈。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覃炳醒 18776744563
作者(159****1896,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3-01-17 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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