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 号)、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水水保发〔2017〕)381号)的相关要求,金塔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有关单位对金塔县金泰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 2.5 万吨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进行验收,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自2022年11月26日~2022年12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金塔县发展和改革局提出书面说明,并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质、邮编和联系方式等。
建设单位:金塔县发展和改革局
建设地址:酒泉市金塔县金塔镇工业集中区金鑫工业园
联系人:景兆全
电话:13893768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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