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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废液循环利用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向公众公开环评有关环境保护的信息: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生产废液循环利用项目
项目位置:鹤壁市宝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姬家山园区
总投资:2000万元
占地面积:本次不新增占地。
建设内容:建设一套稀硫酸裂解-净化-转化-吸收-浓硫酸装置,年处理稀硫酸15000t。
二、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
公众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河南永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或建设单位鹤壁市海格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索取纸质版报告书。
环评单位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15225189325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中建嘉苑小区
建设单位联系人:王工
地址:鹤壁市海格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征求意见稿见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UiCoPLKpQ8DaZqWz2Cc9g?pwd=ua41 提取码: ua41
三、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鹤壁市海格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附近可能受影响区域内的居民、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等。
主要事项:公众可以就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也可自行下载公众参与调查表,参与本工程的公众调查。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您可以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评价单位将在生态环境影报告书中采纳,未采纳的意见给出未采纳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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