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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现浇筑复合一体板及专用粘结胶浆生产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聚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洪绪镇孔屯村104国道西侧
环评批复文件:枣环许可字〔2022〕35号(枣庄市生态环境局)
二、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建设项目施工期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要素 | 主要措施 | 实施节点 |
大气污染防治 | 施工区设连续硬质围挡;易扬物料覆盖或密闭存放;筒仓基础等土方作业湿法施工,大风天气停止易扬尘作业;场内道路硬化,出场车辆冲洗密闭 | 已落实 |
施工废水 | 车辆冲洗、混凝土养护及降尘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化粪池暂存,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已落实 |
施工噪声 | 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并定期维保;高噪声作业安排在昼间,不进行夜间施工;高噪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措施 | 已落实 |
非道路移动机械 | 挖掘机、装载机、吊车等使用合规燃油,达标排放 | 已落实 |
固体废物 | 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用部分利用,其余运至合法消纳场;生活垃圾交环卫 | 已落实 |
重污染天气管控 | 按属地预警响应落实停止土方作业、加强洒水等管控措施 | 按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落实 |
三、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对本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有意见和建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联 系 人:邢经理
联系电话:18263299772
电子邮箱:sdjsxclkjsxgs@163.com
通讯地址:滕州市洪绪镇孔屯村104国道西侧山东聚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我单位承诺严格按照环评批复及“三同时”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投用;自觉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周边公众监督,对公众反映的施工期环境问题及时核实、整改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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