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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罗霄风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告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江西省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赣发改投资〔2013〕388号)以及永新县等相关文件精神,在可研阶段应编制工程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以下简称社稳评估报告)。现就项目主要内容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欢迎各界人士以来电、来信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1.项目名称:华能罗霄风电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华能(永新)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4.建设背景:随着我国能源发展方式的转变和能源消费结构的调整,风电行业也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期。本项目将充分利用永新县丰富的风能资源,补充吉安市及江西省电力资源缺口,改善当地能源结构、缓解电力工业的环保压力,促进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助力我国2030年实现碳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
5.建设规模和内容:华能罗霄风电工程装机规模为62.5MW,场址位于吉安市永新县坳南乡西北部一山脊处。风场场址海拔高程为500~850m,植被茂盛且低矮。风场为山地风电场,交通便利。场址中心坐标:东经114°21′37.52″,北纬26°57′07.88″。本项目拟安装13台5.0MW风力发电机组,其中一台限发至2.5MW。计划项目总投资33068.33万元,项目资本金为6613.67万元,占投资的20%,余下80%资金为银行贷款。
6.建设地点:吉安市永新县坳南乡西北部一山脊处。
7.项目工期:总工期12个月。
1.识别项目自身存在的风险因素。
2.对项目建设的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评估。
3.对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进行识别和分析评估。
4.对本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级,提出防范和化解措施和应急预案。
5.调查范围覆盖所涉及地区的利益相关者,充分听取、全面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诉求等。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该项目运营管理地周边及对项目的环境、社会影响有疑问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实施对自身生产、生活和其他方面的影响;
(2)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3)项目实施对当地环境与生态、用地、安全等方面影响;
(4)项目决策、准备、施工、运营阶段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5)最关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
(6)对本项目实施的态度;
(7)其他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1.反馈方式:公示期间,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公众可通过书面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吉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对本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您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在评估工作中予以研究和分析,以利于规范管理和运营中妥善落实和解决。
2.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1.吉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796-8224625
邮箱:jwbgs@jian.gov.cn
2.项目单位:华能(永新)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淇
联系电话:0796-8189111
邮箱:775354724@qq.com
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吉安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工
电话:15079911389
电子邮箱:1003116965@qq.com
华能(永新)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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