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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环评相关法规规定,现将本项目建设及环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公众关于项目建设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屏山县新达食品有限公司A级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屏山县新达食品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中都镇黎明村16组;
5、总投资:1200万元;
6、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年设计屠宰生猪15万头以上A级生猪屠宰企业,一期占地约12亩,总投资1200万元,主要实施土地征用、厂区硬化、4000平方米混凝土框结构厂房建设,配套建设单小时300头自动化屠宰设备、污水处理设备、200平方米冻库、屠宰小型器械及2辆冷冻运输车辆等设施设备。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屏山县新达食品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中都镇黎明村16组;
3、联系人:杨先生;
4、电话:18113790209;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结合公众参与收集到的公众意见与诉求,针对性提出建设单位污染防控、环境质量提升的对策措施,为主管部门项目审批提供科学参考。
1、工作流程:环评单位接受项目委托后,开展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结合项目工程分析,梳理项目产排污节点,核算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依托项目现有污染治理技术,预判项目运营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范围与影响程度,从环保角度研判本项目建设是否可行。同时结合公众参与收集的意见建议,制定污染防治及环境质量改善对策,为行政主管部门决策提供科学支撑。
2、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包含区域环境现状调查、项目选址可行性分析、工程分析、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噪声、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环境风险评价、环保措施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污染物总量控制分析、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计划编制,最终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询意见形式:填写公众意见表,通过邮寄、邮件等方式反映您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看法和意见。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
2、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表”通过以下方式提交给建设单位。
(1)将填写好的纸质版“公众意见表”邮寄至以下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中都镇黎明村16组 杨先生 18113790209;
(2)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表”扫描或拍照后发送至以下邮箱:268381066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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