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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工作规程的通知》(苏环办[2013】365号)中要求,建设单位或者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向生态环境部门提交有关文件前,应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全本。为此,盐城紫电科技有限公司将《盐城紫电科技有限公司紫电新能源材料生产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报批前公示公开,公开内容为报告全本信息,公示日期不少于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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