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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四川高澄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李庄镇中和村养猪场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四川高澄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李庄镇中和村;
5、总投资:600万元;
6、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年存栏生猪7500头,年出栏生猪15000头的规模化养猪场1个。项目占地面积1.5238 公顷,具体修建场内道路、养殖圈舍、隔离带、管理用房、检验检疫区、 清洗转运区、疫病防治区、粪污处理池。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四川高澄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李庄镇安石村5组180号;
3、联系人:郑先生;
4、电话:15528743111;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公众参与所反映出来的公众意见和建议,提出建设单位应采取的防治污染、改善环境质量的措施和对策,为决策部门提供科学的依据。
1、工作程序:评价单位在接到环评委托后,通过对项目区域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和工程分析,识别建设项目的排污环节,确定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污量,并根据项目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预测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并根据公众参与所反映出来的公众意见和建议,提出建设单位应采取的防治污染、改善环境质量的措施和对策,为决策部门提供科学的依据。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区域环境现状调查、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工程分析、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嗓声环境影响评价、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及环境风险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分析、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询意见形式:填写公众意见表,通过邮寄、邮件等方式反映您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看法和意见。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
2、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表”通过以下方式提交给建设单位。
(1)将填写好的纸质版“公众意见表”邮寄至以下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李庄镇安石村5组180号 郑先生 15528743111;
(2)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表”扫描或拍照后发送至以下邮箱:338001989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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