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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同时更好地做好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要求,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望广大公众就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方面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百口泉2026年单罐井治理及管道完善工程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百口泉采油厂
建设位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和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①部署1口采油井(为评价井转产能井),并对区域内已投产的3口产能井进行密闭集输改造,新建原油集输管线3.94km(其中乌尔禾区内1.54km,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内2.4km);②新建玛18转油站外收球筒至玛18转油站污水外输15方池内泵房管线0.4km;③对已投产的2口密闭集输井单井管线隐患治理,长度0.32km;④配套建设供配电、通信、消防、道路、仪表自动化、防腐等辅助工程。项目建成后,新增原油产能0.93×104t/a。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直接向评价单位查阅纸质版环评报告书或通过以下链接查阅《百口泉2026年单罐井治理及管道完善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百口泉2026年单罐井治理及管道完善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
链接: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nc02ATGWT5VHCZp-uDJE-w?pwd=6kpi
提取码: 6kpi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意见,并鼓励其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以信函、来电、当面访问、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意见。
六、提出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机构、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公示时间为2026年8月17日至2026年8月31日。
七、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百口泉采油厂
联系人:韩工
联系电话:0990-6804921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宝石路256号
八、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核工业二0三研究所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18690255086
邮箱:1799255700@qq.com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沣东大道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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