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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规定,为充分了解浦北县大成镇包源养殖场养殖项目周边社会各界对该工程建设的意见,更好做好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告。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浦北县大成镇包源养殖场养殖项目
建设单位:浦北县大成镇包源养殖场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广西钦州市浦北县大成镇大成村委牛踩石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9611.98平方米,新建框架式养猪舍4栋,存栏规模达8000头,配套建设生产辅助用房及生产设施、粪污处理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常年存栏量为8000头,出栏量为每年1.6万头商品育肥猪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vluMNhYtbEV-cL7eU4ygTQ?pwd=bjg5 提取码: bjg5 公众意见表下载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三、公众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委托南宁环彩环保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请您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
本公示10个工作日之内,如需要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该项目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具体联系方式见第七条。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及企事业单位。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向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具体联系方式见第七条。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浦北县大成镇包源养殖场
联系人:包总;联系电话:19372638291
地址:广西钦州市浦北县大成镇大成村委牛踩石
评价单位:南宁环彩环保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大道财富中心2021室
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15977443797
联系邮箱:18287272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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