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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杨河市知时节塑业有限公司节水材料加工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第三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胡杨河市知时节塑业有限公司节水材料加工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三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 建设项目名称:胡杨河市知时节塑业有限公司节水材料加工厂项目
· 项目地址:新疆建设兵团第七师126团13连
· 建设内容:本项占地6731m2,建设2个生产车间,造粒生产线2条、滴灌带生产线10条、水带生产线2条。
· 项目性质:新建(迁建)
·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无
· (1) 建设单位:胡杨河市知时节塑业有限公司
· (2) 联系人:刘经理
· (3) 联系电话:18699227766
· (4) 通讯地址:新疆建设兵团第七师126团13连
· (1) 评价单位:济宁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2) 联系人:张工
· (3) 联系电话:0537-2352517
· (4)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北湖区京投大厦A座
· (5) 电子邮箱:763736394@qq.com
· 1、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链接: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报批前公示)胡杨河市知时节塑业有限公司节水材料加工厂项目.pdf
·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OYyt-FlGY5ckjFBpAZfL0Q 提取码: 7dcr
· 2、公众参与说明途径: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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