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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疆丰誉恒科技有限公司铁精粉管道输送建设项目
项目选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
项目概要: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总投资100000万元,新建厂房、办公区、生活区,配置1台直径45米浓缩机、4台直径16米搅拌槽、3台隔膜泵,148千米管道、终端压滤车间及配套附属设施设备等;年输送铁精粉700万吨。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丰誉恒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赵婷婷
建设单位地址:和静县东归大道北侧财经大厦八楼810室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8968196477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玖和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喀什东路街道四平路2288号创新广场E座10楼10-F050
环评单位联系人:和工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16609964206
邮箱:30823617@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项目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新疆丰誉恒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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