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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电建三江前进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炉渣、炉灰回填矿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及公众参与说明进行公示。
(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及公众参与说明的方式和途径
(1)您可以在本次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查阅报告书。
项目名称:国电建三江前进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炉渣、炉灰回填矿坑项目
建设单位:国电建三江前进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同江市前进农场二十四队江都采石场(该矿区现行政区域归属于富锦市)西侧第一个废矿石采坑
建设内容:利用国电建三江前进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灰渣作为回填材料,对废采石坑进行回填修复,修复面积19849.9m2,采石坑深约20~30m,坑容约49.6万立方米,日回填灰渣104.68t(125.5m3),压实系数不小于0.95,坡比约0.3%,设计回填量52.21万m3,回填期3952天,回填完成后覆土80cm恢复为林地。
联系人:陈佳鹏
电 话:16688287536
环评单位名称:黑龙江环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新疆东路13号哈南机器人产业园2楼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13206523164
电子邮箱:443806248@qq.com
邮编:150000
(2)报告书全文见附件1;
(3)公众参与说明全文见附件2。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_uLyDRx5XbXqDlEknKOvyA
提取码: rg1x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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