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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2026年产能建设工程(米8压缩机)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众意见调查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石油天然气开采类》(HJ612-2011)中的相关规定“为了了解公众对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以及工程建设对工程影响范围内的居民工作和生活的影响情况,需开展公众意见调查”。目前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2026年产能建设工程(米8压缩机)已按照环评以及批复要求建设完成,处于试运行阶段,因此对本项目作出以下公众意见调查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2026年产能建设工程(米8压缩机)
项目地址:陕西省榆林市佳县坑镇冯家岔村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2026年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11座改扩建站场工程中涉及的米8集气站内新增1台压缩机。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和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与工程环境影响有关的人群、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政府有关部门。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建设、试运行过程中的环境问题和环境影响的看法与认知,以及施工期、试运行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效果的满意度及其他意见等。
三、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
(2)通讯地址: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沙河路北侧
(3)联系人、联系方式:孟工,15928470590
四、公众意见表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众意见调查表见附件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邮箱:826719036@qq.com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
202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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