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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东莞中外运物流有限公司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berry85222544 发表于 2026-07-24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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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中外运物流有限公司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2018年12月29日实施)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实施)中的相关规定,现将东莞中外运物流有限公司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名称和概况

项目名称:东莞中外运物流有限公司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东莞中外运物流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东莞市石龙镇石龙港东江北干流右岸现有码头范围内。

项目概况:本工程建设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1座,主要为锂电池集装箱,面积约4810平方米,并相应配套附属设施。

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东莞中外运物流有限公司

联系人:庾建波    联系电话:18922962662    邮箱:yujianbo@sinotrans.com           通信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水铁码头

环评单位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中环科力(北京)环境科技发展中心

联系人:满海波     联系电话:15910902367     邮箱:396688189@qq.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辛2号迪阳大厦707A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为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更好地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点击此本文链接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反映与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项目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邮寄信函、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与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相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及时反馈。


建设单位:东莞中外运物流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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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
    东莞中外运物流有限公司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升级改造项目
  • 项目位置
    广东-东莞
  • 公示状态
    公示中
  • 公示有效期
    2026.07.24 - 2026.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