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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48号)的要求的有关规定,现将禽肉产品深加工及配套养殖、屠宰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禽肉产品深加工及配套养殖、屠宰一体化项目
建设单位:广西南宁利之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
项目投资:总投资15000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购买45亩土地,企业计划建设厂房总建筑计容面积约33680平米,其中建设综合楼2160m2,深加工车间8160m2,屠宰车间22560m2,污水处理站500m2及公用配套工程、职工生活设施等;建设禽肉产品加工生产线2条、家禽屠宰线2条。厂区电源、水源、排污管道齐全;同时按规定配备消防栓等消防实施;科学合理发挥厂房及其配套设施的功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西南宁利之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聂总
联系方式:17776460672
邮箱:254931719@qq.com
通讯地址: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西西江明珠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长洲区-奥奇丽路43号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13397812965
邮箱:1835094761@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下载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六、公示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广西南宁利之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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