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
0
0
闽台文化交流中心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
本次调查地块名称为闽台文化交流中心地块,该地块位于三明市清流县赖坊镇赖武村,地块面积为2494m2。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可知:该地块土地利用类别为农用地。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及现场踏勘可知:该地块土地实际利用类别为农村宅基地、城镇村道路用地、文化用地,未涉及工矿仓储用地。
根据清流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可知,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文化用地(08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 31 号)、《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有关规定,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认地块土壤达到相关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方可开发利用。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遵循分阶段调查的原则。
本次调查地块不涉及工矿用地,因此对其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用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法,并结合地块现场快速检测,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调查地块2011年前为农田,于2011年开始建设赖坊镇汽车站,并于2012年建成,因未有效投入使用,于2015年开始作为镇文化站用房。2025年10月底开始建设闽台文化交流中心项目。
本次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确认: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调查工作。
回复
收藏
分享
列表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