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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星德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稀土抛光粉及配套40万吨氨水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四川星德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稀土抛光粉及配套40万吨氨水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宜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3000吨稀土抛光粉及配套40万吨氨水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四川星德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乐山五通桥化工园区内
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约30.75亩,总建筑面积约9520.63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办公楼(含供配电室)、消防水泵房、循环水站、抛光粉生产车间、液氨罐区、氨水槽区以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投产后,形成40万吨/年氨水(以20%计)、3000吨/年镧铈抛光粉的产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星德化工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金栗镇经开区科创路199号
联系人:詹旎佳
联系电话:15281949999
电子邮箱:645066904@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环评单位名称:四川天和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高新区迎宾大道605号4楼1至8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公众意见表.doc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SNMsjDKH4vp13VMpinzDBg 提取码: huwd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见上。
四川星德化工有限公司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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