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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新能源园区废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我公司委托山西晋环科源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新能源园区废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新能源园区废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
(2)建设单位: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山西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规划文华东街以北,吉利路以东。
(4)建设内容:建设工业废水生化处理系统和零排放系统,设计总规模1.5万m3/d。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地址:晋中市山西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汇通产业园区经西大道5160号智能制造产业园综合楼A座317室
(3)联系人:寇先生
(4)电话:19581585818
(5)邮箱:jzkfqwscl@1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环评单位:山西晋环科源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2)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漪汾桥西望景路8号浙江大厦
(3)联系人:闫工
(4)电话:0351-3965707
(5)邮箱:1031398344@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获取和提交方式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本网页附件下载或通过生态环境部网址下载。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公众意见表填写完成后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途径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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