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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 克拉玛依市医学基地(中心医院改造迁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152****6827 发表于 2026-05-26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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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在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4.16,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要求,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市医学基地(中心医院改造迁建)工程

建设性质:迁建、改建,重大变动重新报批

建设单位:克拉玛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建设地点:位于克拉玛依市

建设内容:调整后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25万平方米,主要包括新建地下车库、1号楼(医技/急诊楼)、2号楼(住院楼)、3号楼(门诊楼A座);4号楼(门诊楼B座)、5号楼(门诊楼C座)、6号楼(妇幼楼)、7号楼(健检楼)、8号楼(感染楼)、1#-5#安检通道、生活垃圾站、医疗垃圾站、污水站、锅炉房、附属用房、室外道路绿化、场地、停车场工程、室外配套系统以及医疗设备购置等内容。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克拉玛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18599286687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新疆嘉美科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永祥街座标2020商住1117室

联系人:李工

电话:15276726827

电子邮箱:253533734@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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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
    克拉玛依市医学基地(中心医院改造迁建)工程
  • 项目位置
    新疆-克拉玛依
  • 公示状态
    公示中
  • 公示有效期
    2026.05.26 - 2026.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