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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山南氢氧试验先导项目”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山南氢氧试验先导项目
2、项目概要
项目位置:山南氢氧试验先导项目位于项目位于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乃东区结巴乡雨虹防水北50米(西藏焱煌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和内容:采用PEM电解水制氢技术,年产高纯氢气质99.999%,制氢加氢和制氧灌装全部新建,制氢能力200Nm3/h,副产氧能力100Nm3/h,设计氢气加注能力213.6kg/d,氧气灌装能力1714.8kg/d。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西藏石油分公公司
联系人:扎西旺扎 电话:13908996036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西藏石洲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008905058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后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反映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西藏石油分公公司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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