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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现将遂宁市安居区石洞河水质提升及生态修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遂宁市安居区石洞河水质提升及生态修复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治理河道长度28km,建设生态沟渠长度1.8km,生态渠塘面积104940m2,河道生态缓冲带21938.5m2,投放水生动物1177.53kg。
建设地点:安居区石洞河流域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遂宁锦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谭鑫
电 话: 15082577311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思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18280860563
邮 箱:450797510@qq.com
四、环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1.工作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识别—环境影响评价—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批复。
2.主要工作内容
工程现场踏勘及环境敏感点调查;阐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工程分析;对工程施工期、营运期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提出环境保护对策与减缓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该项目;
3.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公众意见调查表详见附件。
七、本次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之日起至公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意见征求稿发布之日止。
遂宁锦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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