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
0
0
无棣县2026年征用建设用地(第七批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共滨州市委政法委《关于开展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细则》(滨政法〔2022〕11号)文件精神,将此次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无棣县2026年征用建设用地(第七批次)
征地单位:无棣县人民政府
征地内容及规模:
此次征地共涉及埕口镇信家庄村等共1个村居,共计5.3368公顷。
二、拟征地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无棣县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无棣县海丰十六路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43-5076517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
根据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四个要素,主要围绕以下内容进行评估。
1、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符合政府的战略部署、重大决策。
2、是否符合本市、本系统近期和长远发展规划,是否兼顾了各方利益群体的不同需求,是否考虑了地区的平衡性、社会的稳定性、发展的持续性。
3、是否经过充分论证,是否符合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意愿,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是否在可承受的范围内并且有保障,是否能确保连续性和稳定性,时机是否成熟。
4、对所涉及区域、行业群众利益和生产生活的影响,群众对影响的承受能力,引发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的可能性。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方式和截止日期
1、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当前经济发展状况;(2)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3)本事项对当地社会稳定的影响;(4)本事项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5)对本事项持何种态度;(6)本事项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7)对本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2、方式和截止日期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建设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征地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告之日起7日内,向征地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政法委、信访局。
2025年3月2日
作者(198****6367,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6-04-22 16:21
回复
收藏
分享
列表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