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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山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山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委托大连富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山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扩产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对环评情况进行首次公示,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山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2.建设单位: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山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改扩建
4.建设地点: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工业区北
5. 建设内容: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山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位于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电镀中心园区内,厂区占地面积4687㎡,建筑面积2018㎡,主要进行铜管、铜板电镀铬、镍层生产,现有项目电镀铬面积7500m2,电镀镍面积100m2,因公司发展需求,现拟新增一条镀镍生产线,扩产后电镀镍面积共计10000m2/a;同时对现有镀铬生产线进行改建,改建扩产后电镀铬面积共计28000m2/a。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山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高健东
联系电话:13644959608
邮箱:gjdnihao123@163.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大连富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15998439175
邮箱:49919262@qq.com
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站前街道金泉路973-5号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其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导则的规定,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为三个阶段:前期准备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阶段、环评报告书的编制阶段。第一阶,开展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识别并筛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因子。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制定工作方案。第二阶段,进一步工程分析,开展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布点监测,进行项目的环境影响预测,评价项目的环境影响。第三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成果,分析拟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提出环境管理要求,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目前,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处于第一阶段,向公众首次公开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本阶段主要公示项目基本信息、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评价机构名称等。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网址:公众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公众可以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山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2日
作者(159****9175,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6-04-22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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