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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新疆云飞沙漠生态治理有限公司委托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民丰尼雅河西岸防沙治沙项目(六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民丰尼雅河西岸防沙治沙项目(六期)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民丰县县域内尼雅河西岸、和若铁路东侧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内容及规模:
(1)开展以芦苇草为主要材料的工程固沙17206.21亩,芦苇方格模式为1.5×1.5m。
(2)根据沙区地形地貌,因地制宜选择生物治沙树种,开展人造林20000.21亩,营造以沙枣为主要树种的乔木林(最终实际种植面积以实测为准)。
(3)配套施工管护道路及节水灌溉20000.21亩,凿井10口,首部泵房10座,光伏供电系统10座,移动式50千瓦柴油发电设备3套。
(4)造林抚育管护20000.21亩,抚育管护期3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云飞沙漠生态治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总
电话:19328655306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街185号璟曜里商住小区25幢2层商业201号
联系人:徐工
电子邮箱:1643205883@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示信息发布后,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新疆云飞沙漠生态治理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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