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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准格尔召乡碾房塔纳林沟煤矿有限公司30万吨/年露天煤矿技术改造新增排土场项目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项目建设单位已于2026年4月101日委托内蒙古意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法律和法规文件要求,建设单位准格尔旗准格尔召乡碾房塔纳林沟煤矿有限公司对准格尔旗准格尔召乡碾房塔纳林沟煤矿有限公司30万吨/年露天煤矿技术改造新增排土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事宜现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准格尔旗准格尔召乡碾房塔纳林沟煤矿有限公司30万吨/年露天煤矿技术改造新增排土场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准格尔旗准格尔召乡碾房塔纳林沟煤矿有限公司。
3.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新增北外排土场一处,工业场地位置变更至矿区北侧,修建运输道路,其余不变。
4.建设单位联系方式:乔宇13948172296。
5.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内蒙古意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填写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地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内容。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乔宇
邮寄地址:准格尔旗准格尔召乡碾房塔纳林沟煤矿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948172296
四、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准格尔旗准格尔召乡碾房塔纳林沟煤矿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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