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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致轩新材料有限公司氢氧化铝焙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内蒙古致轩新材料有限公司氢氧化铝焙烧项目
建设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达拉特旗经济开发区
建设规模及内容:采用氢氧化铝焙烧生产氧化铝,项目总规模为390万吨/年,分为3条生产线。主要建设氢氧化铝储运车间、焙烧车间、氧化铝储运车间,洁净煤制气系统,配套建设空压站、加压泵站污水处理等相关配套辅助设施。
二、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
公众查阅环境报告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可采用网上查看,或在本公示期内联系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索取相关信息。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t6HW5wa5iUKzBjoMhjtyYg?pwd=waju 提取码: waju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代的代表。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9sDEehsI6Zds-po1zaEdcg,提取码:kqmr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在查阅本项目环评征求意见稿后,公众可将意见表发送至632898380@qq.com邮箱,也可拨打电话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公示起止日期:2026年4月13日至4月17日。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内蒙古致轩新材料有限公司 张总 15149400336
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内蒙古浩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郑总 14747888818
内蒙古致轩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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