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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公告》(国环环评[2017]4号)等要求,我单位公开《葫芦岛市兴达冶炼厂炉渣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的竣工日期:2026年4月2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公告》(国环环评[2017]4号)等要求,我单位公开《葫芦岛市兴达冶炼厂炉渣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的调试日期:2026年4月6日。
我公司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者,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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