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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告,公开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的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通过公示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本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年产3万吨丙烯酰胺溶液项目
(2)建设单位:广西高力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贵港市覃塘区新材料科技园水仙路与新园路交汇处西南角
(4)项目概况:广西高力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区总用地面积为28148.40m2(合约42.223亩),现有2个生产车间、1个制水制气间、1个仓库、1个罐区、1栋办公楼和污水处理站、废气治理设施等,已投产运行的是造纸干强助剂类45000t/a、表面施胶剂助剂类2500t/a和湿强剂类2500t/a生产线。
本次扩建项目拟投资3811.73万元,在现有厂区预留用地内新建1栋丙烯酰胺溶液生产车间和1栋仓库,不新增用地面积,同时依托现有辅助工程和公用工程。扩建占地面积约3882.58m2(5.82亩),建构筑占地面积903.37m2,生产规模为年产3万吨丙烯酰胺溶液。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西高力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总
联系电话:15278538221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广西博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877091561
联 系 人:陆工
邮 箱:1767295880@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本次公参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于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以网络填写、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广西高力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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