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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68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吉安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安塘猪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调查,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吉安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安塘猪场扩建项目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安塘乡130乡道
项目概况:在吉安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安塘猪场用地红线范围内新建猪舍(隔离舍)及生产配套间。项目建设面积约为2500平方米,购买饲养相关设备一套及环控设备,预计年存栏约1200头母猪。
二、公众查阅相关资料的方式及期限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iSbK0-r5Esj6SwHlJOcDVw密码:v0b3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存放于建设单位—吉安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公众可以前往进行查阅:
查阅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
公众查阅相关资料的期限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主要针对项目所在地附近的公众。主要事项如下:
1、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是否认可。
2、公众就该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4、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qBJRVARPzjyj4NHBByUbg密码:0m3d
公众填写意见的期限为本公告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者承担评价工作单位反映意见和建议,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吉安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彭文平;
联系方式:13970445916。
2、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西泽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银三角街道银良北路168号美的城住宅区32栋1902室;
联系人姓名:朱建;
联系人电话:0791-88286261。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
吉安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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