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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吉安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安塘猪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18970987041 发表于 2026-03-30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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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68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吉安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安塘猪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调查,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吉安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安塘猪场扩建项目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安塘乡130乡道

项目概况:在吉安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安塘猪场用地红线范围内新建猪舍(隔离舍)及生产配套间。项目建设面积约为2500平方米,购买饲养相关设备一套及环控设备,预计年存栏约1200头母猪。

二、公众查阅相关资料的方式及期限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iSbK0-r5Esj6SwHlJOcDVw密码:v0b3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存放于建设单位—吉安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公众可以前往进行查阅:

查阅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

公众查阅相关资料的期限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主要针对项目所在地附近的公众。主要事项如下:

1、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是否认可。

2、公众就该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4、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qBJRVARPzjyj4NHBByUbg密码:0m3d

公众填写意见的期限为本公告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者承担评价工作单位反映意见和建议,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吉安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彭文平;

联系方式:13970445916。

2、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西泽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银三角街道银良北路168号美的城住宅区32栋1902室;

联系人姓名:朱建;

联系人电话:0791-88286261。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

                                       吉安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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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
    吉安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安塘猪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 项目位置
    江西-吉安-吉安县
  • 公示状态
    公示结束
  • 公示有效期
    2026.03.30 - 2026.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