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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齐晖药业有限公司废液焚烧处理装置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生态环境部部令第 4 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内蒙古齐晖药业有限公司废液焚烧处理装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本报告书”)的公众参与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查阅方式
1、电子版全文查阅方式“本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全文网络链接:
(征求意见稿)内蒙古齐晖药业有限公司废液焚烧处理装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mF4aZQKcP6AfVSl6Zmrdng?pwd=yo26 提取码: yo26
2、纸质报告书查阅方式名称:
建设单位:内蒙古齐晖药业有限公司
地址:阿拉善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巴音敖包工业园区内蒙古齐晖药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15240315254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听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以及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s://share.weiyun.com/bv4TChBR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日期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上述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6 年3 月 26 日至 2026 年 4 月 9 日。
内蒙古齐晖药业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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