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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热源厂改造扩建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183****5423 发表于 2026-03-03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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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热源厂改造扩建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就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热源厂改造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热源厂改造扩建项目(重大变动)

建设地点: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热源厂中心地理坐标:120. 987801°E,41.065267°N

建设性质:改扩建(重大变动,重新报批)

建设内容:原环评及批复拟将原有锅炉房、水池及泵房、引风机房、烟囱、环保设备等设备及建筑全部拆除,新建1×130t/h+1×90t/h循环流化床燃煤蒸汽锅炉+两台14MW燃气热水锅炉,并预留一台130t/h 锅炉炉位,其中90t/h蒸汽锅炉用于130t/h锅炉检修及事故状态下备用供工业蒸汽(中压和低压),2×14MW燃气锅炉锅炉用于130t/h锅炉检修及事故状态下供热备用。主要包括锅炉房建设、输煤系统、燃烧系统、烟风系统、水处理系统、水循环系统、烟气处理系统、压缩空气系统、电气系统、控制系统、给排水及暖通系统等;新建中高温中压蒸汽管网约5.65公里,管径为DN350-DN250;新建凝结水管网约7.07公里。

变动情况:本项目已建成,性质、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均与原环评及批复内容一致,规模发生以下变动:项目变动前采用的设计煤种的标煤耗量为145840t/a,采暖季耗煤量24t/h,非采暖季耗煤量18.46t/h;全年运行350天(采暖季150天、非采暖季200天),日运行时长20小时。本次变动后标煤耗量为214464t/a,采暖季耗煤量28t/h,非采暖季耗煤量22t/h;全年运行365天(采暖季151天、非采暖季214天),日运行时长24小时。

根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要求规定,本次变动属于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环评。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锦州汤钛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陶先生

电话:13147898777

电子邮箱:409158903@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评价单位:辽宁山青水秀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或者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网络链接或以下附件下载公众意见表,填表发表意见后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将意见反馈给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意见。

附件1: 公众意见表.docx 13.6 KB , 下载次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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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
    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热源厂改造扩建项目(重大变动)
  • 项目位置
    辽宁-锦州
  • 公示状态
    公示中
  • 公示有效期
    2026.03.03 - 2026.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