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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规定要求,贵州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半水湿法磷酸项目(重大变动)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已依法完成相关公示并收集公众意见,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全本、公众参与说明进行公示。
《贵州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半水湿法磷酸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书》《贵州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半水湿法磷酸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说明》见附件。
建设单位:贵州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牛场镇双龙工业园区
联系人:舒才周;联系电话:0854-4988588;联系邮箱:13875262952@139.com。
编制单位:贵州锦唐环保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大营路街道大营坡中建华府(贵阳市大营坡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B地块、第B6栋34层14号房
联系人:杨先桥;联系电话:0851-88621820;邮箱:455909184@qq.com。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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