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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拜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新疆豫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拜城县工业污水处理厂扩能改造及中水回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应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经编制完成,现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拜城县工业污水处理厂扩能改造及中水回用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拜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拜城县拜城产业园区新区东侧2.9km处
项目概况:在现有1万方/天污水处理厂基础上进行扩建,扩建后污水处理能力达3万方/天。主要建设预处理车间(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调节池、事故池、浅层气浮池、水解酸化池、生化池、配水井及污泥泵房、二沉池、深度处理车间(中间提升泵房及高效沉淀池、V型滤池)、臭氧催化氧化池、膜车间、接触消毒池及巴氏计量槽、鼓风机房、变配电间、污泥脱水系统、机修车间、臭氧发生间、加氯加药间及出水仪表间、碳源投加间、综合楼、门卫等,配套建设道路、绿化、附属设施等。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详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新疆豫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徐工,联系电话:15199608095。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征求范围为拜城县。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本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拜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拜城县产业园区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9309973103
邮箱:1907254906@qq.com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豫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新城街道教育社区幸福南路52号金兰广场13号楼1001-01室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15199608095
电子信箱:282765455@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
作者(环评zlt,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6-02-10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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