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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1月30日,受新疆坤鹏气体有限公司的委托,乌鲁木齐巍创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新疆坤鹏气体有限公司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工程名称:新疆坤鹏气体有限公司二期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疏勒县化工产业集聚区生态钢城产业园。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76°9′1.327″,北纬39°3′21.697″。
3、项目性质:扩建。
4、建设概要:项目占地面积23223.2平方米,约34.83亩,总投资7000万元。建成后年产液氧4.38万吨、液氮5万吨、液氩1200吨,氦气1000吨,液化丁烷10万吨,氨水200000吨,LNG充装15000吨,CNG充装2000吨,氢气充装10万瓶,七氟丙烷充装20000瓶,乙炔气生产18万瓶。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坤鹏气体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总
联系电话:18432355555
(三)承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乌鲁木齐巍创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5510078021
电子邮箱:2530176959 @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调查表网络链接地址:http://www.xjhbcy.cn/blog/article/6257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新疆坤鹏气体有限公司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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