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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浦金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以下统称网络平台)公开建设项目相关环评信息。现将该项目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对项目建设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西省浦金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下浦街道厚田社区
项目概况:投资1000万元,外购尾砂进行年产200吨钽铌锡矿生产。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西省浦金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总
联系电话:15083866222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评单位:江西兴晟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联合创业园b栋203室
联系人:游工
联系电话:18770023977
四、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及表格获取方式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链接网址(打开网址后点击下载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zjrPYVMf2fuhJLzK19BvaA?pwd=qztq 提取码: qztq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在10个工作日内,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公告中的其他途径发表关于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江西省浦金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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