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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宇坤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现已委托江西明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拟进行“江西宇坤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40万吨废矿石及尾砂回收利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江西宇坤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40万吨废矿石及尾砂回收利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江西宇坤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40万吨废矿石及尾砂回收利用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江西宇坤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西省赣州市崇义县丰州乡古亭村油石墩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在现有年处理40万吨高岭土尾矿生产线上进行改扩建,购置跳汰机,摇床,毛毯机,新增重选、浮选工艺,采取“破碎、筛分、磁选、跳汰、摇床、毛毯、浮选”等工艺,主要建设破碎、跳汰振动筛区,摇床毛毯区,浮选区,原料堆场,仓库等,并配套建设环保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51058.07m2,总建筑面积8000m2。项目建成后年回收利用40万吨废矿石及尾砂,年产500吨钨、30万吨砂石。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西宇坤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荣顺
联系电话:18970720388
通讯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崇义县丰州乡古亭村油石墩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西明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17379774157 E-mail:1129820046@qq.com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赣康路阳明国际1号楼709-710室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其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公示期间,公众(单位和个人)可通过邮件或电话与建设单位或与其委托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联系,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六、公示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日期起十个工作日内。
特此公告。
公告发布单位:江西宇坤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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