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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单位需将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表进行公示并收集公众反馈意见。
基本情况如下:
随县高城同富养殖场年养殖10000头育肥猪建设项目位于随县高城镇龙王庙村、大桥村,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项目占地20亩,新建猪舍五栋,建设面积8000平方米及其他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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