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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对东莞市树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调试起止日期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东莞市树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 点: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金河沿河路 58 号之八 102 室
建设单位:东莞市树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东莞市树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1900MAEDCY993G,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金河沿河路 58 号之八 102 室,项目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北纬 22°55'37.710", 东经 114°6'45.120")。项目总投资100 万元, 占地面积 328㎡ ,主要从事塑胶制品的生产, 年产量塑胶制品为 7 吨。主要生产的原材料为:ABS 塑胶粒、PC 塑胶粒、铝材、水性黄胶、网纱、感光胶、显影液、定影液、感光胶片、水性油墨、空压机油、包装材料
。现主要投入产污设备:注塑机、混料机、破碎机、丝印机、拉网机、切料机、激光冷焊机、激光照排机、洗版机、晒版机、空压机、冷却水塔等。
主要工艺流程为:




项目相关设备及设施已安装完成并进入调试,现进行调试时间公示。
二、调试起止日期:2025年12月30日---2026年1月30日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四、公众反馈方式:
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五、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13929270422
电子邮箱:mh2008cai@126.com
东莞市树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二0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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