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
0
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全州美鑫养殖家庭农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全州美鑫养殖家庭农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广西桂林市全州县凤凰镇七里村委垚子脚村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建设4栋猪舍,建设与养殖量相匹配的污粪处理等相关设施,年出栏商品肉猪10600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全州美鑫养殖家庭农场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全州县绍水镇供销街9号
联系人:唐总 联系电话:15777340402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广西昊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雁山街319号学府雁苑17A栋2-4-3号
联系人:秦工 联系电话:18078366902 E- mail:1193601911@qq.com
四、公众意见表及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_53GrkZCnleH0Q-BTmInw,提取码:cf9m
纸质版:全州美鑫养殖家庭农场(唐总15777340402)获取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起10个工作日,请您在公告发布后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上方式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全州美鑫养殖家庭农场
2025年11月28日
作者(180****6902,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5-11-28 18:59
回复
收藏
分享
列表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