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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化学品扩建工程六期增效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化学品扩建工程六期增效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项目地点:珠海市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海市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精细化工区浪湾路
项目性质:扩建
项目概况:计划引进挤出机、干燥塔、洗涤塔、包装机、安全仪表、控制系统等设备,开发出新工艺和新产品。①长链尼龙(PA1012、PA612及PAT1012)项目利用1#、2#线扩建7000t/a上述三种长链尼龙;②主要利用1#线1#反应釜及其配套设备扩建300t/a磺化PEEK;③利用1#、2#线熔融釜及其反应釜气相冷凝设备改造生产非硫磷有机钼减摩剂100t/a及极压抗磨剂500t/a,利用3#线扩产丙烯酸树脂4000t/a;利用4#线及精馏系统扩产改性聚烯烃800t/a。
二、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珠海长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珠海市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海市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精细化工区浪湾路
联系人:梁成迎
联系电话:13631250302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环评单位:广州国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州国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13925067488
四、征求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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